市委宣传部与我会联合发文在全市进一步加强慈善宣传工作
为认真贯彻市委、市政府加强慈善文化宣传,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,近日,市委宣传部与我会联合向各县(市)区委宣传部、区慈善总会、市直宣传系统各单位发出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慈善工作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要求按照“三贴近”精神,宣传党和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举措,宣传“救危助急、济困扶贫”的慈善精神,宣传关爱奉献、乐善好施的先进典型,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和道德水准,增强慈善组织的影响力和亲和力,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活动,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,在全社会形成“支持慈善事业光荣,参与慈善事业高尚”的良好氛围。
《通知》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慈善宣传工作的重点:一是深入开展公民慈善意识的宣传教育,结合全年不同时期的慈善活动,培育慈善理念,推动慈善实践,不断激发公民参与热情和社会责任感;二是组织新闻宣传,要求全市各媒体要积极创造条件,逐步开辟宣传慈善事业的有关专栏或专题节目,并安排一定版面和时段积极刊播慈善公益广告,免费公示慈善组织的募捐、救助情况;三是开展文艺宣传和社会宣传,组织开展慈善进社区、进校园活动,指导学校在德育课程中培养慈善意识,弘扬慈善精神,并纳入学生素质评价内容;四是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宣传体系建设,继续办好福州市慈善总会网站,及时公布慈善组织开展的项目、活动情况,为新闻单位开展慈善宣传提供素材。
《通知》为保证慈善宣传工作的落实,还从组织领导、队伍宣传建设、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保障性要求。